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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作者: 管道工程学院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5-11-11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转学管理办法》(西石大教〔2025〕117号)文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以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各专业负责人为组员的转专业专项工作组。本工作小组是学院转专业工作的最高领导与决策机构,全面负责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审核、决策。同时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督查组,负责转专业工作督查。

二、基本原则

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接受师生的监督。

三、转专业条件

本校在籍学生符合下列基本条件的,可以申请校内转专业:

1.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2.对所申请转入的专业有兴趣和志向;

3.学生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4.学习有困难,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

5.学生确有特殊专长,经专家组考核,转入相关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6.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后,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可以申请转专业;

7.学生参加学校与国外高校签订的联合培养项目的。

申请学生属于第3、4条款情形的,其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拟转入专业同一生源地相应年份录取分数;申请学生属于第5条款情形的,学生必须提供证明其特长的相应材料,如论文、专利、学科竞赛的获奖材料或同等级别可认定为特殊专长的相关学术性证明材料。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已进入毕业学年的;

3.在校学习期间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并在处分期限内的;

4.在校学习期间一年内已转专业的;

5.招生录取时低批次录取专业转入高批次专业的;

6.实施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省份,不满足转入专业选科要求的;

7.招生录取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艺术类或体育类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

8.应予以退学处理的;

9.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10.其他经学校审查认为不适合转专业者。

申请转入管道工程学院各专业的学生,高考需为理工类考生,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满足申请转入专业要求的选考科目。

四、接收计划

学院结合学科特点、师资情况、教学条件和实验实践资源等,接收专业和接收计划见附件。

五、考核要求

管道工程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考核采用笔试+面试。

2025级申请转入管道工程学院的本科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重点考查高等数学、大学英语等科目内容)。

2023级、2024级申请转入管道工程学院的本科生笔试由学院组织,笔试主要考查高等数学相关内容,笔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2025级综合考核成绩=学校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023级、2024级综合考核成绩=(学生绩点×10+50)×40%+学院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学院转专业专项工作组将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综合面试,着重考核学生转入专业的基础要求以及特长表现。

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②创新精神、创新能力;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以及人文素养;④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面试每位学生不超过8分钟(2分钟自我介绍+6分钟评委质询),评委根据自我介绍及学生个人材料自由询问。

学生需在面试前准备学业成绩单、学生绩点排名证明(以可信系统为准)、四六级成绩单、入学以来获奖证书、参加社团学生会、实习实践证明等材料。面试满分100分,每生面试成绩取所有评委的加权平均分,面试顺序随机抽签决定。

考核结束后,由教学管理办公室统计各环节实际得分并汇总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得分一样,则平均学分绩点高的学生优先。

最终录取名单将于管道工程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如有异议,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由学院转专业专项工作组进行调查处理,调查或处理结果将于5个工作日内向申诉人答复。

六、其他要求

经学校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完成当学期原专业的学习任务。新学期报到时,凭学校下发的学籍异动单到管道工程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及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若出现考试作弊、违纪和缺考等情况或其他违纪行为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转专业的学生一般转入同年级学习,经学院审核确需降级的可降级转入。学生所修课程(实践环节)学分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差 20 学分(含 20 学分)以上的,必须降级转入。

学院安排转入学生的课程衔接和学习指导。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按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所规定的课程(含实践环节),修满规定的总学分方可毕业。转专业前所修课程和学分按学校的课程替代及学分认定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和转换。

最终解释权归管道工程学院所有。

附件:转专业接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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